漳州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扫除毒品社会危害,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福建省禁毒条例》《漳州市级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漳州市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举报人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经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鼓励实名举报并依法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
二、奖励办法
(一)根据举报,每查获1名吸毒人员最高奖励500元。属于聚众吸毒行为,现场查获不足10人的,奖励3000元至8000元;现场查获10人(含)以上的,最高奖励1万元。
(二)根据举报,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缴获毒品数量(折算成海洛因)给予奖励:
1.缴获50克(含)以下的,奖励1000元至3000元;
2.缴获50克以上1千克(含)以下的,奖励3000元至1万元;
3.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含)以下的,奖励1万元至8万元;
4.缴获10千克以上50千克(含)以下的,奖励8万元至15万元;
5.缴获50千克以上的,奖励15万元至30万元。
(三)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和走私制毒物品的,根据缴获制毒物品的管制级别和数量进行奖励:
1.缴获一类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每千克奖励100元,每案最高奖励4万元;
2.缴获二类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每千克奖励50元,每案最高奖励2万元;
3.缴获其它制毒物品的,每吨奖励2000元,每案最高奖励2万元;
4.缴获麻黄素、羟亚胺、1-苯基-2-丙酮、溴代苯丙酮等主要制毒前体的,每千克奖励2000元,每案最高奖励10万元。
(四)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每铲除罂粟500株或大麻1000株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5万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每缴获1吨奖励500元至2000元,每案最高奖励5万元。
(五)举报在逃涉毒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奖励500至5000元;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数额进行奖励。
(六)举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或制造毒品窝点的,除按照上述规定奖励外,视规模大小额外奖励2万元至10万元。
三、其他事项
(一)奖励采取一案一奖,对多人举报同一条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同一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被举报人向不同公安机关举报的,由破案单位负责奖励。
(二)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事实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诉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毒品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本通告由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0596-110,0596-2622570。
邮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5号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邮政编码:363000。
特此通告
漳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0日
漳视新闻综合漳州公安
编 辑/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