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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收集编辑:济南日报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济南等2市启动2023年1月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上涨超过6%,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为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预计1月份价格补贴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民政部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全市2023年1月份在保障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口、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以及城乡低保边缘人员,补贴标准为30元/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补贴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执行55元/人,其他区县执行50元/人。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人员,且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23元/人;参保缴费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20元/人。
目前,全市10795名城市低保人员、82550名农村低保人员,838名城市特困人员、14164名农村特困人员、7667名低保边缘人员及683名孤儿、15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1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已纳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
记者:兰萃 通讯员 王林楠 曲书熳
编辑:张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