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亲敬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当下,为了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爱老助老、帮助扶持的良好风尚,有着特殊的意义。
近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老人被其兄姐悉心照料十余年,他们的善举最终也得到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充分回应,在法院和街道的共同主持见证下,他们分得老人部分遗产。
案情回顾
老吕与妻子离婚多年,独生子小吕自幼便跟着母亲在外地生活,父子俩几乎没有联络。
老吕身患残疾,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作为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一个,十余年来,老吕一直被五位兄姐轮流看护照顾,大到生病住院、小到端茶送水,可谓尽心尽力、无微不至。不久前,他因病去世,留下了两套房产。
因老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仅小吕一人,老吕去世后,小吕便要求继承遗产。
小吕:我是爸爸唯一的儿子,有权继承全部遗产。
亲属:这么多年来都是我们在照顾,你都没尽过赡养义务,不觉得问心有愧吗?
对于小吕的主张,伯伯和姑姑们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小吕便向北仑法院大榭法庭提起了诉讼。
一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吕,一边是悉心照顾老吕多年的手足。双方都是亲属,却为遗产起了争执,失了和气。
为了真正解开彼此的“心结”,妥善处理遗产分配问题,承办本案的吴法官决定联合大榭街道矛调中心调解员开展调解。
他们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出发逐一谈心,耐心细致地算好“亲情账”与“法律账”,积极劝导双方消除对立情绪,共同为修复亲情作出努力。
在吴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冰释前嫌。小吕明白了伯伯姑姑陪伴和照料父亲的不易,而亲属们也体谅了小吕这些年来生活上遇到的诸多困难。
最终,小吕对多年来照料父亲的亲属们真诚表达了感谢,为了补偿他们这些年付出的时间、精力和开支,他主动提出重新协商分配遗产,约定其中一套房产由五名亲属共同继承。
双方随后完成了房屋过户等事宜,这起发生在亲属间的法定继承纠纷也随之消解。
法官说法
仁爱孝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同时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这些均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老人、重视亲情等传统美德的肯定和鼓励。
本案中,因被继承人老吕生前并未立下遗嘱。通常情况下,老吕去世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小吕,如无特殊情形被剥夺继承权,则有权继承房产。但小吕长期与老吕分开生活,赡养“缺位”之时,是五名亲属对被继承人老吕进行扶养。因此,亲属分得部分遗产,既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应有之义,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来源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