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过年相亲、订婚也迎来一波高峰。谈婚论嫁,彩礼是个绕不开的话题。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平衡双方利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彩礼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予以规范,自2月1日起施行。近日,邯郸晚报新闻热线也倾听到群众关于婚前彩礼纠纷的“烦心事”,记者就彩礼返还相关问题咨询了专业律师。
男方为结婚花了不少钱
家住永年区的刘先生打电话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事情还要从2022年说起。当年,过了正月,经媒人介绍,刘先生相亲见了一位姓杨的女士。条件适合,双方“一见钟情”,刘先生不久就被媒人催促向女方家里“提亲”。
“2022年2月8日,我和父亲取了钱,提着现金到了女方家里,把彩礼给了女方父母。但女方父母说12万元彩礼少了,要多加3万元才行,并且还要求我给女方家11万元买车。”刘先生说。出于结婚的目的,刘先生答应了女方父母的要求,并于第二天通过微信转账3万元给杨女士。
2月10日,刘先生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杨女士转款11万元。后来,杨女士用这笔钱买了一辆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2月13日,刘先生与杨女士在永年区订婚。订婚仪式上,刘先生的两个姐姐给杨女士“见面礼”2000元,刘先生支付给媒人婚姻介绍费7980元,并于当天支付给酒店订婚宴请费用16400元。
之后,刘先生与女方在相亲期间,多次给女方购买礼品,一起外出游玩并给女方购买了“三金”。刘先生感到在这段感情中的付出不平等:“5月20日,当天她还要求我给她转账1000元,就是她和朋友打麻将也给我要钱。恋爱期间,她连一瓶水都没给我买过!”
8月份,刘先生多次联系杨女士,电话突然接不通了。“后来,我去她住的地方和工作的地方找她,才得知她有过一次婚姻,而且与前夫有两个孩子。这在订婚前我不知道啊,还未共同生活就这样欺骗我怎么能行?”刘先生说。
刘先生考虑再三,决定不和杨女士结为夫妻,彩礼得要回来。多次索要无果,刘先生才将杨女士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一般赠予可以不予返还
2023年11月20日,法院认为,刘先生给杨女士多次微信转账所花费用、外出游玩的费用以及刘先生姐姐给杨女士的“见面礼”均属于刘先生为与杨女士增进感情对杨女士的赠予行为,不属于彩礼范畴,故不予支持返还。
法院针对彩礼本金的问题认为,刘先生虽然提交了当天取款11万元的银行流水,但杨女士的父母不承认彩礼数额,刘先生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佐证,法院不予支持。杨女士承认收到了66000元彩礼,并返还18800元彩礼,法院最终支持女方返还男方剩余的47200元彩礼。
法院还判决刘先生为订婚所支付给酒店的费用、烟酒费用、结婚照费用及婚姻介绍费,是实际花销,对该部分的请求法院不支持返还。
杨女士收到购车款所购买的车辆归刘先生所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拿到判决书,当事人刘先生感慨:“我当时只希望快点结婚,谁知竟然越陷越深。爱情不是买卖,我会深刻吸取这次的教训。”
最高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2月1日实施。
河北乾骥(邯郸)律师事务所刘志祥律师介绍:“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予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
《规定》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刘志祥律师介绍,“《规定》明确,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彩礼返还纠纷中,诉讼程序上存在的争议问题是婚约双方的父母能否作为诉讼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一般由父母操办,接、送彩礼也大都有双方父母参与。此类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考虑到实践中,彩礼的给付方和接收方并非限于婚约当事人,双方父母也可能参与其中,为尊重习俗,同时也有利于查明彩礼数额、彩礼实际使用情况等案件事实,确定责任承担主体,《规定》明确,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刘律师说。
此外,刘律师称,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上述案例针对彩礼数额的确定,需要扎实的证据予以佐证,比如提交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取款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据充分,法院才会支持彩礼全部返还。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而已实施的《规定》明确,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曹楚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