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力为群众平安顺畅出行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通行环境,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就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期间5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减少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的发生。
案例一
10月8日8时许,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执勤交警在门源路口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青A*****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门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朝阳西路十字路口行驶,因该路段为禁限行路段,执勤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要求出示证件临时检查,该驾驶人表示未携带行驶证。经核查,该驾驶人才某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于超分、扣留逾期未审验、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才某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对其实施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对其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其实施逾期不参加审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对其实施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元。才某以上五项违法行为,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民警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罚款共计2950元,驾驶证记15分。
案例二
海西州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郊大队结合省道318线道路交通规律和特点,持续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排查省道318线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大队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发现一辆通过检查站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机动车悬挂车牌处用一条毛巾遮挡,民警当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查。
经询问,车辆驾驶人供述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缴纳过路费,“玩”起了遮挡机动车号牌,逃避缴费的伎俩,于是想到用毛巾遮挡车牌号的办法。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该驾驶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处罚。
案例三
10月9日12时13分许,黄南州同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辖区开展路面巡逻管控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涉嫌违法载人,随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检查,该三轮车货箱内违法载客5人且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民辅警当场对他们这种不安全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该驾驶人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处罚。并告知乘坐农用车的严重性以及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四
10月04日16时36分许,果洛州达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G227线938公里+100米处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对一辆号牌为川UCJ***的轻型栏板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加某不能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经核查发现加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存在超员载客、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相应的处罚。
案例五
10月04日04时37分许,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警情,在辖区八一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相撞,双方车辆受损。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后上前询问青FC8***小型轿车驾驶人事发经过时,明显感觉到其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于是对双方驾驶人进行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仪检测,发现驾驶人才某某检测结果为63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在后续的调查中,驾驶人公某某驾驶的青A25***小型普通客车,虽排除了酒驾嫌疑,但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目前,公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玛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拘留7日,处罚金1900元。驾驶人才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9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青海交警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拒绝酒后驾驶;请广大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杜绝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请勿违法载人;自驾出行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提前关注沿线路况,合理安排行程,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来源: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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