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执破融合”机制改革交流会暨苏州法院执行智库成立活动,进一步探讨改革的实践路径。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瑞瑾,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徐美健出席会议并致辞,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主持会议。
会上,苏州法院执行智库成立,并聘请9名执行领域专家学者、资深实务工作者担任智库专家。苏州中院发布了《苏州法院“执破融合”机制改革情况报告》,详细阐述了苏州法院开展“执破融合”机制改革的背景与动因、做法和成效、前景与展望。自2022年7月改革启动至今,全市法院已受理“执破融合”案件887件,消化诉讼、执行案件13048件,化解债务157.63亿元。
所谓“执破融合”,就是将均具债务清偿功能的执行与破产程序进行深层次融合,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实现两种程序从“单向转化、前后衔接”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更好地实现涉企案件“出清”和市场主体“挽救”功能。改革启动以来,苏州法院通过融理念、融资源、融手段、融效果,充分兼顾效率与公平价值,有效整合专业办案力量,切实发挥出两种程序的优势,全面提升“出清”与“挽救”效能。2022年,苏州法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同比基本持平,增幅放缓。借助“放水养鱼”、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对产业前景良好、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应保尽保”,助力企业脱困重生。改革至今,已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企业37家。
当天的会议还邀请来自全国各地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多年的权威专家和业务精湛的资深法官,全面聚焦人民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背景下把握执行与破产制度的关系,在执行与破产司法实践中有效兼顾公平与效率价值,在现代化法院建设中优化完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切实围绕如何让执行与破产两种程序的优势在涉企案件清偿处置中交互叠加、充分释放,更好地实现涉企案件“出清”和市场主体“挽救”功能,是推进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苏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