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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收集编辑:厦门日报
5月15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乘坐邮轮来华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我国沿海所有邮轮口岸免办签证入境停留不超过15天。
国家移民管理局昨日发布公告,经商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从2024年5月15日起,乘坐邮轮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停留不超过15天。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邮轮出境,活动范围为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为支持邮轮旅游发展,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中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方便符合中国过境免签政策条件的外籍旅客乘坐邮轮过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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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记者 汤海波 通讯员 厦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