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吸引京津高校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的优惠政策
——引进京津高校科技成果推动河北经济创新发展对策之二
编者按: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高校党委书记既要带头学好又要推动本单位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我们将不定期在《高校党委书记说》栏目推出河北省公共政策评估研究中心核心专家、二级研究员、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丁志华同志有关学习二十大精神,推动高校创新发展的系列文章,以期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辉煌篇章。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丁志华
引进京津高校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需要综合施策、周密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配套进行。其中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是最重要、最关键、最基础、最管用的方法和策略。政策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千万不可粗心大意。”正确使用政策,对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作用,推动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某一项重要工作都具有十分重大意义。政策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其作用一旦发挥出来,就会为其它一切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其它一切社会关系的优化组合,提供了态度支持。有了政策这样的资源,就可以把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统领起来,也可以广泛吸纳、调动、整合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激发出巨大能量。因此,要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京津高校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推动引领河北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优惠政策要强调并突出吸引力和操作性。既要对京津高校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给以鼓励,又要激励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既要奖励有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又要激励促进转化的有功人员;既要鼓励主动吸引京津高校科技成果的企事业单位,又要表彰牵线搭桥的社会服务机构,既要有精神表彰又要有物质奖励。优惠政策要有力度,要奖出激情、奖出信心、奖出合力、奖出成效。
制定优惠政策的思路是前期创造条件和项目落地后奖补相结合。科技成果转化从前期谋划、沟通、考察、形成意向都要有吸引力的支持保障措施。项目一旦落地取得效益,就要重奖。要设立京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强化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股权激励、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强化税费减免支持、加大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通过细化这些优惠政策,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让京津高校科研人员能够通过科技成果在河北转化取得比其它地区更丰厚的回报,使科技成果承接企业获取更充分的利益,打通京津高校科技成果积极到河北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优惠政策要全面、具体。要围绕引进创新人才,提出如何鼓励高层次人才到河北创新创业、如何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如何为科技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等具体办法;要围绕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提出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吸引科技型企业落地、共建科技研发和中试基地、设立京津高校研发飞地等措施;要围绕激发创新主体吸纳转化积极性,提出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保障科研人员转化权益等措施;要围绕完善服务体系,提出打造京津高校科技成果直通车、激励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服务等措施。
吸引京津高校科技成果的优惠政策和推进项目落地要强调灵活性和务实性。任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考虑通常情况的,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和个性问题难以完全适用。具体工作中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于那些政策规定未涵盖、合作发展前景很可观、校地双方有积极性、转化条件基本成熟的项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大局长远出发、从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出发,邀请政府部门、高校领导、企业人员、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提出各方广泛认同、互利共赢、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推动京津高校科技成果到河北及时转化、快速落地、取得成效。
作者:丁志华
编辑:李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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