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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丁恩友 文/图 一则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不实视频,让两位多年的老邻居对簿公堂。近日,在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该名誉权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和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执行人员现场释法明理
刘吾(化名)与刘春(化名)经营的鱼塘相邻。2023年2月份开始,刘春一直怀疑自己养的甲鱼被偷是刘吾所为。2023年6月12日,刘春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视频,称刘吾偷了她家的甲鱼。这一举动严重损害了刘吾的名誉,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近半年时间,当地村委会、镇司法所及派出所先后多次调解双方矛盾,均未果。刘吾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将刘春起诉至法院。汉寿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刘春向刘吾赔礼道歉,并支付刘吾精神抚慰金500元。
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均未能达成和解意见。执行人员后来得知,虽然被执行人在深圳,但其儿子在家,也愿意为母亲将此事做个了结。于是,执行人员便将刘吾和刘春的儿子叫到村委会,耐心细致地给他们双方做工作。经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刘春儿子替她母亲当面向刘吾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0元。至此,一起困扰村委会近半年的邻里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