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在活动前期开展预热宣传造势的基础上,12月2日,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当日10时开始,该大队由宣传科技中队牵头,组织机关有关所队,在城区天湖公园法治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了“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该大队教导员林志军和副大队长杨长根、副教导员李国忠到现场指导,向广大市民散发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交通法规,强调“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
活动现场,该大队通过悬挂横幅、散发传单、摆放展板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法律咨询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增强群众“文明交通,你我同行”意识。同时还开展了现场提问、有奖竞答活动。
活动期间,该大队还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社区“帮帮团”和交通志愿者的作用。在农村,组织民警和各村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文明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短途客运站、高速路口、城市主干道等地悬挂“12.2”宣传横幅、摆放“12.2”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同时,该大队还组织开展清理违停电动车、拆除非法加装伞蓬、“一盔一带”等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延伸和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触角和影响面。当日,该大队下属各路面中队也在自己辖区组织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为推进“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主题宣传热潮,该大队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能力,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契机,全面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交管业务窗口、社区、农村、企业、驾校以及车站、广场等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场所,通过设立固定宣传展示栏、开展安全文明出行“亮屏”行动、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播报语音提示等方式,大力传播安全文明出行知识常识。同时,深入社区、学校以及客货运企业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严禁酒驾、闯红灯等专题宣讲,提升其交通安全自护意识、文明守法意识。
据统计,12月2日当天,该大队共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摆放展板30块、悬挂宣传横幅30条、接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宣传氛围浓厚,宣传效果明显。
(华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