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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银达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06年10月27日,原告、被告双方签订卖房协议书,被告将位于肃州区银达镇某村的房屋及12亩土地以1.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因被告反悔想要收回房屋及土地,二人产生纠纷,在经过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所在村进行巡回审理。通过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以案释法,并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发放诈骗预防知识宣传资料,提醒群众谨防诈骗套路,守护好自身财产。
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拓宽司法便民利民渠道,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发挥案件示范引导作用,推行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释法,让司法更接地气。 (杨小丽)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