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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收集编辑:河南法制报
□ 李雨纯/文图
“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发生矛盾时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切不可因一时冲动,使他人遭受痛苦,使自身面临法律制裁。”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宣判后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为当地农户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23年8月的一天清晨,张某乙在田间的小路上散步,发现张某甲的妻子王某一直跟在自己身后,感觉很不对劲,便快速走到自家西边的庄稼地,看到地里的豆苗被薅完了,便与王某起了争执。随后,越想越生气,张某乙拿起锄头便去薅张某甲家的红薯苗,张某甲发现后气不过便破口大骂,紧接着两人大打出手。当天下午,张某乙因身体剧烈疼痛到医院检查发现肋骨骨折,报案至上蔡县公安局。
11月16日,该案移送至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张某甲和张某乙是多年邻居,也是亲兄弟,两家人因老辈留下的土地权属争议积怨多年。农民对土地有深厚的情感,农作物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两家的豆苗、红薯苗被这样毁坏,矛盾进一步被激化,将伤情鉴定意见告知张某甲并确认时,张某甲拒绝签字,认为自己没错。看到张某甲的态度如此强硬,承办检察官便从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刑事诉讼后果等方面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同时从老一辈和睦相处讲到小一辈反目成仇,从远亲不如近邻讲到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张某甲被检察官入情入理地劝解打动了,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张某乙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上蔡县是农业大县,农民的急难愁盼在哪儿,涉农检察工作就延伸支持到哪儿。2023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制定“三三制”办案工作机制,将案件办理、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有机融合,进一步推动涉农检察工作做精做实做细,实现综合履职、服务大局、促进社会治理的效果。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