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泽
【“新生代”写作30年】主持人的话
文/张清华
决意将李敬泽放到本栏的最后一期,是觉得他来收尾是最好的选择。
曾专注于“新生代”这一写作群体的批评家,当然不止李敬泽一个,但如果要选一个代表,则非李敬泽莫属。原因是,他在“新生代”成长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据说在90年代末期到世纪之交,在那时的青年作家中曾流传一个说法:“到北京,有三件事儿,一是逛长城,二是吃烤鸭,三是见敬泽,不然不算成行。”为何?因为不逛长城不知京城之大,不吃烤鸭不知北京美食之绝,不见敬泽则不知自己的文学道路该如何规划。这虽属戏言,但从中亦可看出,同代人对于敬泽之文学理念与趣味的认同程度。很显然,李敬泽的文学趣味与新生代作家们的文学趣味是高度接近的,某种意义上说,敬泽深刻地影响了这一批人也不为过。
还有一点也可以构成一个理由,李敬泽不仅和这批作家一起成长,且最终也成为“作为作家的李敬泽”。至少在最近的若干年中,敬泽已经以他的“敬泽体”新散文,赢得了“新锐作家”的美誉,成了文界一景,他自己也常以此自诩打趣。换句话说,李敬泽终于成为了那个他在年轻时代设定的自己——成为“新生代”的一员,虽然也许是最晚的一个,但却也是不可多得和不可或缺的一位。
所以,以他来收尾,与其说是灵机一动的耦合,不如说是前缘已定的必须。他的两重身份,既可以在“新生代”中生出一个加法,使这一概念由单纯的小说文体,而增益出一种特别的散文类型;同时也可以更全面地展示出“新生代批评”的风貌与特质——既是“批评新生代”的,同时又是一种“新生代style的批评”。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李敬泽标立了一种既不同于“学院派”,也不同于其他“非学院派”的批评文体,一种真正不拘一格的,具有个人腔调和“文章”气质的批评。他用自己的这些文字,和“新生代”深深地捆绑并互嵌在了一起。
产生这些想法其实很早。早在90年代,我就曾读到李敬泽大量的批评文字,他和那时批评界喜欢搬弄各种概念的路数很不一样,他所专注的,乃是一种敏锐而精细的文学感觉。很显然,他才是作家真正的朋友,也是其文学意义上的对话者与知音,而不是像我等这样,专注于将文学批评“知识化”的工作。
那时读敬泽的文章,很少见到大块头的,都属于惜字如金的短制,但却总是有迷人之语和惊人之见,令人读之如临一座李氏花园。现在想来,或许“新生代style的批评”在那个时候就已开始孕育了,那些灵感蜂拥、机锋错杂、感性飘忽、机警俏皮的文字,都以少胜多地抓到了作家的灵魂与本质,挠到了作品的七寸与痒处,别人说一大堆,还不及他知人论世的那么三两句。记得本世纪初,他给毕飞宇的短篇小说集《玉米》写了一个序,至多也就两千字,但那却是字字珠玑的两千字,足以配得上毕飞宇繁花似锦的笔墨,而且是轻轻地,了无痕迹地,就把这作者给“五花大绑”了,绑得还挺舒服;把他笔下的三个人物,三个命运多舛、叫人唏嘘的村姑,也一并舒舒服服地,轻轻地给绑了,将她们那摇曳的灵魂与身姿,定格为一尊尊线条清晰而优美的雕塑,安置在众人的视线里,安置于当代文学的高光中。
当然,敬泽也偶有《庄之蝶论》那样的长文,只是给人的感觉,亦绝不是厚颜的注水术,而依然是“著乎书帛”式的简省,是惜墨如金的吝啬,情非得已的挥洒,读来毫无皮厚冗长粗陋拖沓之感。
但这是否就可以构成“新生代style的批评”了呢?似乎是,但还远不能算是“李敬泽style”。李敬泽文体,还有另一座厚重的基石,那就是传统之学。只是他的这个传统,不太像是儒家正经的道统之学,而是偏于“旁门左道”的,不入正宗的稗类野史。有时他当然也会提及经史子集的正典,甚至还著有专门解读正史的“小春秋”系列,但常态下他给人的感觉,却是多野史杂记而生的吊诡与奇谲,所引征的知识,亦多是僻远和稀有的犄角旮旯,多是《西京杂记》《华阳国志》《酉阳杂俎》《太平广记》这类杂书中的掌故与段子,叫人每读都有惊于长见识、愧于读书少的五味交杂的羞赧与困窘。而透过文字,你就会看到暗处的李敬泽,他那乜斜着眼睛,歪叼着烟嘴儿,带着阴鸷冷笑的睥眯眼神与傲娇表情。
说到“李敬泽文体”,自然不只是说他的批评文字,同时也是在说他的随笔与散文功夫。当然,敬泽的批评常常就是随笔散文,而其随笔散文中的许多也同时即是批评文字。只是他把所有可能的规制意义上的、“生产化”的批评,都悉数化之于无形之中,变成了美轮美奂的花样文字。
我一直以来,总想提出一个概念,叫作“新文人散文”。“新文人”,显然不是指技术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也不是职业意义上的学人或批评家,而是一种“传统文化身份”的认同,即写文章的人在骨子里,在潜意识中,是把自己当成了司马子长的后代,当成了苏黄的再世,或韩柳的子孙,而不是中国的罗兰·巴特,或是东方的布鲁姆。所以,以他之趣味,便不太像是新文学之子,而更像是古人的遗腹子。举个不恰当的比喻,老迈却又不甘的传统,在其几近消亡的时候,又居然老来得子。因为这“新文人散文”,与之前的“新文学趣味”相比,不唯比其年轻,更比其显老旧。如若比辈分,与其认为它是个不肯从俗就范的“逆子”,倒不如说是一个更有返祖气质,长相也更加“显老”的胞兄弟。
这件事说起来很复杂,一两句话恐难说得清楚。我只能说,“李敬泽文体”复活了中国文字的古老基因,成为现代汉语书写中的一道奇异风景,它既是一种全新的笔墨,同时在骨子里风神上却又更接近于古人——杂多,老到,缠绕,活脱,跨文体,四不像,老而弥新,新又如老……
但敬泽显然不止于趣味和神韵上的复古,他还有露骨的“后现代”的一面,就是福柯式的知识考古学。只是他的知识考古,不是以知识爬梳为目的,而是享受这一博学而逗趣的骄傲的过程,仿佛一位语言的魔术师,一个稀有知识的拜物教者,一个操着老北京腔儿的脱口秀演员,一个浑身披着无数神奇挂件与故事的萨满巫师……用他善舞的长袖,一扫批评界与文章家们惯常的陈词滥调,口吐莲花,略施法术,便神奇地幻化出一个异闻杂耍的斑斓世界。
忽然想,前面似说到,李敬泽的文字是有“腔调”的,这自然是“李氏文体”的属性之一,但这是不是“新生代批评”之特有的属性呢?我有点犹豫。如果是,那么它自然是最理想的一种。至少之前的文学批评,是很少有此种情形的,作者所追求的不是差异与个人性,而是一种标准和通约的共生秩序。而李敬泽是不惮于以他那标识性的,充满个人“口音”的文字来言说的,甚至于他所在乎的,可能首先不是说了什么,而是如何说——如何把一件事一个道理,说得鬼使神差和天花乱坠。
本来还想说说敬泽其人,但还是罢了。一来他生活中的种种故事,其爱美的,关于烟斗与围巾、暴走与健身控的那些事儿,都已是江湖上尽人皆知的美谈了,犯不着我再来渲染一遍;更兼已有了李洱的一篇如花似玉的文字,任何想说一说敬泽的话,都已显得言不及义且干瘪无趣了。文章千古事,会写的人总归不费力气,四两拨得千斤;不会写的人,踏破铁鞋磨秃笔,费尽吃奶力气,也写不出半句叫人会心的文字。所以,我干脆就不摩拳擦掌憋闷气了。
来源:当代作家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