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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嵩明融媒收集编辑:嵩明融媒
资料图
男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女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根据国家教学体制特点和征兵工作实际,上半年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取得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等级证书的毕业生。上半年征集的女青年,主要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①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②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③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出生)。④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①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按学制将于当年6、7月份毕业,且报名上半年3月份应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毕业班生”,视同大学应届毕业生。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征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露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②也可拨打省征兵办、各州(市)征兵办公室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