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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近日,铜陵市司法局印发《铜陵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力争三年时间使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70%以上。
分解量化指标,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目标化。根据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总体部署,制定建设目标进度表,分解市、县(区)、乡镇三级年度创建任务指标。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管理库,按“A、B、C”三类动态管理即A类为已成功建设村,B类为年度建设目标村,C类为潜在村。
编制建设指南,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规范化。编写《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建设内容、方式、流程和要求。组织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干部和村“两委”学习,掌握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政策依据、标准、流程,规范有序推进建设工作。
提炼经验做法,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品牌化。要求各县区对已获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村荣誉室进行展陈,实行“挂牌子、亮身份”,增强建设工作认同感和荣誉感。围绕建设工作部署推进和乡村具体建设工作经验,总结提炼有效做法,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突出法治为民,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普惠化。实施法治阵地建设工程、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法治惠民工程,为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重“三治”融合,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精细化。以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持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