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城阳区2023年第一批次人才购房券申领报名的通知》。人才购房券申领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时至2023年5月31日17时。申报人才可通过微信搜索“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网络申报平台”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城阳区人才购房券网络申报平台”微信公众号,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根据方案,城阳区为2022年4月1日以后城阳区新引进就业且在城阳区无商品住房的各类人才发放不等金额的购房券,按照人才类别层次划分标准,各层次人才发放金额分别为: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发放标准,第三层次为30万元,第四层次为25万元,第五层次为15万元,第六层次为8万元。购房券一次性发放。同时还强调,按照每年总资金控制在1亿元的原则,根据发放顺序一并确定发放购房券人员名单。
对于购房券的使用,实施方案提到,人才在城阳区辖区内(不含高新区)购买个人或夫妻共有100%产权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使用购房券,购房券所标注金额抵现金使用。购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本人使用。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购房券申领条件的,只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相对应的标准。并强调,自办理房屋网签之日起,人才须在城阳区实际工作连续满5年(以人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纳日至下一年度的此日为满一年,以此类推)并按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与此前实行的共有产权不同,本次控制了发放规模,每年控制在一亿元,控制申请数量减少财政压力。也同样设置了条件,需要在城阳工作满5年,否则按时间比例返还购房券金额,而共有产权规定时间内社保转移也需要缴纳违约金。通过发放购房券的形式留住人才,势必也会影响到楼市,也是对楼市的一种提振。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