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对新征程上实现什么样的高质量发展、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浙江承担着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发展之策”“改革之举”“群众之盼”做实监督,做到有的放矢、靶向发力。
紧盯“发展之策”精准监督,助力经济提质增效
2022年以来,浙江密集出台举措,以超常规力度破解发展难题、激发企业活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推动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求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强化重点项目的要素资源保障。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稳定外贸增长、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载体。省纪委监委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与省自贸办、各市纪委监委同向发力,重点对自贸试验区招投标监管、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制定13项风险防控措施,鼓励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加快推进山区26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浙江全力拼经济的重要举措。为保障协作有序开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责任落实、资金监管、项目实效、干部作风等重点全程监督,助力写好新时代“山海经”。提振市场预期,让企业敢闯敢干,离不开优质的营商环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惠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创新型企业培育壮大等,以精准监督推动破解损害营商环境、阻碍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
2022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稳经济共开展监督检查4500次,发现问题3194个,推动整改2521个,提出意见建议1688条,为加快推动经济企稳回升提供坚强保障。
浙江省龙泉市纪委监委紧盯助企政策落地情况,开展“下基层入企业”专项行动。张舒玲/摄
紧贴“改革之举”跟进监督,推动分好共富“蛋糕”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课题。浙江省纪委监委找准监督切口,把监督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通过有力有效监督,保障推动共富“蛋糕”越分越好。
“我们聚焦促进高质量就业、社保提标提质、夯实高素质人才支撑等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浙江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苏益松介绍,省级层面建立由牵头单位统筹、各参与单位分块负责、“室组地”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第一监督检查室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牵头抓总、定期召集例会、统筹推进工作。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作为参与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推动共同富裕,需要稳定就业,有效提升职工收入。德清县纪委监委推动县总工会建立健全定期督查等制度,对企业深化工资协商进行全过程监督,切实保障工人权益。金华市婺城区纪委监委针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区人社局全面自查自纠。
2022年1月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相关改革共组织督导检查1481次,发现问题829个,推动整改问题704个,提出意见建议731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紧扣“群众之盼”做实监督,保障民生持续改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浙江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持续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浙江省纪委监委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专项监督,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分项目监督和分阶段监督相统一,推动相关年度建设任务加快落实。
省级层面,建立“1+4+N”责任落实体系。即省纪委监委组织工作专班对专项监督工作负总责;驻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统筹协调驻在部门承担牵头任务的子项目各类监督事项;其他有关派驻机构对照驻在部门任务分工,选准切口开展嵌入式监督。市县层面,把专项监督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针对群众关切,加大对适老化改造、医养结合等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把握医疗、育儿、养老等工作的民生属性,推动监督视角向基层延伸、监督力量向一线倾斜、监督重点向群众身边聚焦。监督护航下,民生保障短板不断补齐,民生改善继续迈出实质步伐。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进一步聚焦重点工作,确定监督选题、完善监督机制,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3年第1期,作者:颜新文 张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