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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
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更好保障全民健康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下旬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更好保障全民健康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机关在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评议的重点内容:
1.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2.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3.医疗保障基金统筹、管理和使用情况;
4.医疗救助基金筹集和困难群体缴费减免情况;
5.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居民医保费用报销情况;
6.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质量情况;
7.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制度情况;
8.“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情况;
9.自治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以及更好保障全面健康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9日
三、受理方式: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
邮编:010020
联系人:杨晓林
联系电话(传真):0471-6600460
电子邮箱:nmgrdshjs@126.com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4月28日
来源:内蒙古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