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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孙可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之间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沟通无果遂诉至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经判决李某应向张某支付本金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三组法官李为远在拿到卷宗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李某的情况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查找、沟通。3月15日晚7点,李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所在地后当即驱车前往,并成功将被执行人带回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调解,最终将本金及利息共计4万元执行到位,案件至此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结果非常满意,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此次夜间执行仅仅是办案法官执行日常的一个缩影,公主岭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会一直为民所想,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人民的利益为先,用实际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