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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程心草
网购飞速发展,每个人的微信里都或多或少有一些销售人员。通过他们购物固然方便,但隔着屏幕,有时发觉不了“猫腻”,就会落入陷阱。1月15日,湖北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警惕藏在朋友圈里的骗子。
“咱们现在是节假日,购买电器有活动,您转账给我,我这就帮您订购。”2022年9月以来,徐某某假借某品牌家电门店导购员的身份,隐瞒已经离职的真相,在微信上联系熟识的客户,并虚构“买家电送破壁机”等优惠活动,以帮客人订购电器的方式,收取9名老顾客货款共计132700元。客户通过微信转账后,却迟迟收不到购买的新家电。
原来,徐某某自2019年起沉迷网络赌博活动,一直持续至案发。经查,徐某某名下呆账余额高达11万余元,个人欠款不低于6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3年12月19日,经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网络世界纷纷扰扰,警惕诈骗实属必要。”承办检察官提醒,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导购员这一身份获取信任,利用顾客的熟人心理,诱骗顾客上钩。对此,消费者应树立较强的防范意识,网购时注意核实身份信息,切勿因与销售人员熟识而降低防范心理,“三查而后行”,方能远离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