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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视频收集编辑:钱江视频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实施,引导企业员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提高辖区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近日,龙湾区永中街道城市环境管理中心组织志愿者到辖区金属大厦,对入驻该大厦的企业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掀起垃圾分类新一轮“垃圾分类进企业”宣传热潮。
活动中,志愿者身穿红色马甲,向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普及什么是垃圾分类以及垃圾分类的方法。“您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每到一家企业,志愿者都认真解读《条例》法规的重点内容,倡导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管理中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呼吁企业职工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做垃圾分类践行者。
本次宣传活动共计走访宏锦皮革、浙江佳立美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发放宣传三折页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