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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超)11月30日,我们从市发改委获悉,受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为疏导上游供气企业持续上调天然气供气价格带来的成本压力,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对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上调,执行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价格联动额度分别是:湘潭县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3.529元/立方米上调至4.629元/立方米;湘乡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63元/立方米上调至4.922元/立方米;韶山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677元/立方米上调至4.922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保供稳价责任,优化气源采购价格,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迎峰度冬工作。严格执行联动最高限价,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