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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2023年2月13日,云南大理。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实施“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当日11时许,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民警路巡至杭瑞高速2571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靠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车辆未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经民警上前询问了解得知,云M62X26号小型轿车驾驶人莽某梅为设置导航,将车辆停靠在该处。
民警随即从法律规定和身边的案例,对莽某梅开展了普法教育和宣传警示,同时对莽某梅实施“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莽某梅现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不是停车带,除非驾驶人突发疾病无法继续驾驶车辆、车辆故障无法继续行驶等紧急情况才能够临时借用停靠,而接打电话、设置导航、停车接人、停车休息等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随意停放车辆。以上非紧急情况驾驶人应当在出行前就做好规划,须在收费站外、服务区、加水点等安全地点进行处置。
紧急情况时必须在高速公路停车的,应当尽可能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开启“双闪灯”、在来车方向设置“三角警示标志”“锥桶”等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快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