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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水讯【记者辛闻】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的决定》。
2022年12月,为了加强对武山旋鼓舞这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立法确定为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后,按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条例》进行了审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武山旋鼓舞具有广泛群众性和浓厚的地域特色,符合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要求。
《条例》的制定为规范和加强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提供了法治保障,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举措。《条例》共十七条,明确了保护传承对象和政府及部门职责,规定了武山旋鼓舞资料、实物和设施的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权利、义务及管理、开发文旅融合产品和项目、组织开展展示和展演活动等内容。
《条例》的出台实施,对进一步保护传承好武山旋鼓舞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旋鼓舞的文化品牌影响力,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