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岳池县某火锅店因经营使用回收油,被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被岳池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回收油及其工具以及终身禁业的判决。
2022年10月13日,岳池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岳池县公安局民警对城区某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后厨有3个不锈钢桶装有油状物质,共重200.6公斤,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3桶油状物质的来源。
经查,当事人为降低成本,将客人吃剩下的锅底回收到后厨的不锈钢桶中,进行回收炼制使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岳池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至岳池县公安局进行处理。
2022年12月15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作出了判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回收油及其工具以及终身禁业的判决。同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岳池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31日对其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据岳池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伍强介绍,本案中,当事人因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除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在此,提醒广大食品行业从业者,如不想丢掉食品行业“饭碗”,务必遵纪守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岳池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食品安全行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信息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杨德光 尹艺雯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