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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温克融媒收集编辑:鄂温克融媒
3月30日上午,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该案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给付义务。
据了解,原告王某于2022年4月与被告某婚纱礼服定制会馆签订《婚纱礼服租赁》合同,由被告为原告提供婚纱租赁服务。合同约定租金价格7600元,原告王某缴纳定金1000元,试妆之后缴纳租金6600元。后因原告家庭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婚礼未能如期举行。为此,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退还租金6600元。
受理案件后,法官深入了解案情,梳理案件脉络,详细询问了原、被告相关情况。被告某婚纱礼服定制会馆最终当庭表示自愿退还租赁费46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利用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需求,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将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执,设立调解速裁团队,让案件诉前调解与速裁工作无缝对接,达到能调则调、当立则立、能裁速裁的效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来源|鄂温克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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