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许冬冬 张涛
近年来,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始终坚持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坚持规范、公开、透明原则,注重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居住使用权人、买受人等各方的利益,不断提高效率,提升效果,增强满意度,2024年以来,法院上拍成交房屋全部完成自动交付,平均交付时间27.3天,全力打造“无忧拍卖”品牌。
厘清占有现状,实现“干净交付”
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了确保房屋拍卖的顺利进行,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屋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已将房屋委托给某租赁公司对外出租,租赁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干警发现租赁关系成立于抵押登记之后,将这一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征询了他们的意见。
“租赁期限这么长,而且租金明显偏低,如果带着这个租约上拍,肯定会影响我们抵押权的实现。”执行干警遂向承租人和刘某送达了涤除(意为清除、解除)租赁告知函,并多次与租赁公司沟通协调,最终租赁公司主动将房屋内的租户转移至公司其他房源,刘某也配合法院完成了房屋的腾退工作。
案外人占有使用房产是“法拍房”中的一种常见情形,对于占有使用的评价、处理既影响到房产的自身价值也涉及案外人和买受人权益。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在房产的调查过程中注重对涉拍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对于受保护的租赁,该院将告知其行使优先购买权及转租权等事项;对于不受保护的租赁,该院也会在征求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对其予以涤除,对于恶意串通、恶意占有阻挠拍卖的,该院会在拍前对案外人通过释法、训诫、罚款等方式进行清退,避免拍后纠纷。
签署腾房承诺书,实现“快速交付”
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决定对被执行人黄某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处置。上拍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黄某的住所进行风险告知,鼓励其在拍前主动清空房产。
黄某的家属听到后,表示自己家中物品比较多,需要时间,能否多给一些时间。执行干警表示,可以宽限一定的时间,但他们必须签署腾房承诺书,承诺在房产成交后的10天内腾退交付房产。经调解,被执行人黄某及其家属签署了承诺书,房屋拍卖成功后第三天,黄某一家就搬离了房屋。
在司法拍卖房屋过程中,如房屋内有人居住,往往会对房屋的拍卖成交率及成交价格造成不利影响,该院在上拍前鼓励被执行人主动清空房产,如确因客观条件无法在拍前腾房,则要求被执行人签署腾房承诺书,加速房屋处置效率。
加大拍品推介,实现“品牌交付”
“这个二维码真方便,扫一扫就可以看到这套房子的所有信息。”一位买受人表示同意。2023年双十一期间,武汉东湖高新法院公众号上新10套法拍房,所有房源均承诺腾退完毕、无忧交付、放心甄选。
为打造“无忧交付”司法拍卖品牌,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通过视频和图片等多种形式,将对拍品的当前使用情况、税费承担详情、租金收益及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进行披露,彻底打消买受人在信息获取上的疑虑,确保其拥有充分的知情权。
同时,“无忧拍卖”定期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拍品专属链接,积极调动申请人、辅拍机构等各方资源,通过组织线下展示、网络平台推广及社交媒体转发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提升拍品知晓度和市场渗透率,对拍品进行全方位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