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日期: 来源:西安发布收集编辑:西安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柴油货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以及《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工作要求,现就西安市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区域通行管理规定

(一)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划定

1.一类管控区: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含西咸新区部分)。

2.二类管控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不含)、101省道(不含),西至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南至107省道(不含),北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3.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点击查看大图

(二)管控区域通行车型及时段规定

1.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在一类管控区通行,7时至22时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2.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3.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二、西咸新区区域通行管理规定

(一)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划定

1.一类管控区:世纪大道(含)以南,咸户路(含)和钓鱼台路(含)以东,沣景路(含)以北,沣柳路(含)以西围合区域。

2.二类管控区:一是渭河以南,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沣泾大道(含)、世纪大道(含)、沣柳路以东围合区域。二是渭河以北,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211国道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吉元大街段(含)和包茂高速以东,泾永路(含)、西咸北环线以南,高陵区与西咸新区分界线以西围合区域。

3.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西咸新区区域。

(二)管控区域通行车型规定

1.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西咸新区区域内通行,三环路以内西咸新区部分按照西安市一类管控区时段规定执行。

2.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3.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三、其他管理规定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本通告规定限制。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应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柴油货车通行证件,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四)市政府可根据我市大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

(五)遇我市启动重污染应急或臭氧污染管控等应急措施时,按照相关应急管控通告执行。

(六)过境西安的中重型货车(黄色牌照)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8号)。

(七)西安市此前发布的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截止。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11月25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等有关情况。

针对前期梳理出的群众

比较关心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会上就《通告》相关措施

进行了解读

↓↓↓

1、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为不断提升我市空气质量,减少货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状况,提升西安绕城高速、西安外环高速通行环境,提升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起草相关草案,即《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已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发布前期都有哪些环节?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完成了草案起草、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举办行业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证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相关法定程序。

3、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实施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中,西安市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范围分别是哪些?

一类管控区: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含西咸新区部分)。

二类管控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不含)、101省道(不含),西至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南至107省道(不含),北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的西安市行政区域。

5、西咸新区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范围分别是哪些?

一类管控区:世纪大道(含)以南,咸户路(含)和钓鱼台路(含)以东,沣景路(含)以北,沣柳路(含)以西围合区域。

二类管控区:一是渭河以南,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沣泾大道(含)、世纪大道(含)、沣柳路以东围合区域。二是渭河以北,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211国道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吉元大街段(含)和包茂高速以东,泾永路(含)、西咸北环线以南,高陵区与西咸新区分界线以西围合区域。

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西咸新区区域。

6、本《通告》相比2018年发布的《通告》扩大了哪些区域范围?

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限行区域没有变化。

扩大区域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扩大了包茂高速与延西高速交接处以北,包茂高速以东,外环高速永乐西立交至永乐东立交以南合围区域。

7、西安市柴油货车管控区域通行车型及时段是如何规定的?

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在一类管控区通行,7时至22时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8、西咸新区柴油货车管控区域通行车型是如何规定的?

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西咸新区区域内通行,三环路以内西咸新区部分按照西安市一类管控区时段规定执行。

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

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9、本《通告》相比2018年发布的《通告》限行时间做了哪些调整?

我们将国V及以上柴油货车限制进入西安市一类管控区的时间延长了1小时,既与汽油货车进入二环的时间保持一致,也与咸阳中重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开始限行时间保持一致。

10、违反《通告》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如何处罚?

通告发布前期,我们会设置相关禁令标志,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1、我是一名柴油货车司机,因运送需求确须进入禁行区域的,该怎么办?

按照《通告》规定,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应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柴油货车通行证件,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12、办理货车通行证,须携带什么资料,在什么地方办理?

携带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复印件、运输合同(或相关凭证)、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事业单位申请),于办公时间前往我市各交警大队窗口办理。

13、除了线下,是否支持网上办证模式?

临时须通行限行区域的柴油货车,可通过“西安交警”微信服务号申请办理单次最长为期3天的临时电子通行证。

14、我是外地的司机,对限行区域不熟悉怎么办?

西安公安交警将对接高德、百度等电子地图运营公司,运用大数据规划合理线路,做好出行引导和提醒,并将通过西安交警各新媒体平台公布限行区域及时间。届时也请各位货车司机关注限行道路沿线设置的标志标牌,按照相关交通标志通行。

15、是否可以在临近一类管控区的辅道、转向匝道等路段区域临时停车,待允许通行后进入一类管控区?

不可以。在辅道、转向匝道等区域临时停车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请各位货车司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16、哪些货车不在本《通告》限制通行车型范围内?

按照《通告》规定,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邮政快递专用车不受本通告规定限制。同时,为确保全市物资运输,市公安局前期已发布相关通告,对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物资末端配送的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燃料种类为汽油和国V及以上柴油排放类型的多用途车(皮卡车),不在本《通告》限制通行车型范围内。

17、周末、法定节假日和突发情况是否执行限制通行措施?

执行。周末、法定节假日正常实施柴油货车相关通行管理规定。

遇我市突发情况或启动重污染应急、臭氧污染管控等应急措施时,按照相关应急管控通告执行。

18、本次通行管理措施对汽油货车有没有影响?

没有影响。本次通行管理措施主要针对柴油货车,特别是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适当加大了通行管控力度,汽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没有变化。

19、柴油货车在绕城高速上限行吗?

按照限行区域规定,国IV及以上柴油货车在绕城高速上不限行,但应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和《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绕城高速载货汽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

20、如果在非限行时段进入一类管控区,但是由于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导致限行时段来临前未及时驶离限区域的,将如何处理?

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证据、说明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产生的违法记录核实后予以撤销。

城市良性发展离不开广大货运行业从业人员的辛勤付出,大气污染治理和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更需要大家的配合支持。

在此感谢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对本次《通告》的关注和理解。接下来,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货运物流行业服务保障,为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共同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文:记者 陈克 | 编辑:答案丨校对:张立丨审核:韩东辰丨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编 杨雪


相关阅读

  • 健康科普进校园活动走进高陵区泾渭中学

  • 阳光讯(记者 郑亚雷)11月23日,西安市关工委联合陕西省健康教育中心走进高陵区泾渭中学,举办健康科普进校园活动,宣传爱眼护眼知识,引导学生们保护好视力。活动特邀西安市中心医院
  • 第四批!事关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

  • 11月23日西安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新增符合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条件销售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根据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部署,经相关区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报送、我局综合审定
  • 国家能源局开展生物柴油应用示范

  •   中化新网讯 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通过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拓展国内生物
  • 西安市延安精神宣讲进基层活动走进灞桥区

  • 11月23日,由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市委理论讲师团主办,灞桥区委宣传部、灞桥区延安精神研究会承办的“传承弘扬延安精神 团结奋斗再建新功”西安市延安精神宣讲进基层活动在灞
  • 正在公示!西安这些集体和个人拟获表彰

  • 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陕西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确定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等97个单位为陕西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
  • 合肥警方推出12项为民利企新举措

  •   以南二环快速路为先行试点,开展指路标志整改工作,对全市道路指路标志进行排查;对工期紧迫且运输线路交通压力不大的重点工程,允许在白天非高峰期转运渣土;合肥市出生入户业务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为有效减少柴油货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
  • 普法入户 安全到家

  • 渭南日报 记者 雷沛11月22日,临渭区交斜镇派出所民警入户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高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近年来,市公安局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
  • 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番禺消防宣传进农村

  • 11月24日,番禺区消防救援大队邀请广东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卢俊宇一同前往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消防宣传进农村,冬防知识入民心”的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
  • 十米车厢里的暖心之举

  • 渭南日报 记者 杨晓妍 姚 佩 文/图小小的公交车厢,每天都演绎着不同的暖心故事。11月20日,68岁的李粉侠在女儿的陪同下,将写有“乐于助人品德高尽职尽责服务好”的锦旗和感谢信
  • 33名特困供养人员领到新棉衣

  • 渭南日报 记者 刘娜寒风凛凛,人心向暖。11月21日下午,澳大利亚魏基成慈善列车捐赠冬衣仪式在渭南市社会福利院举行,为院内特困供养人员捐赠了33套保暖冲锋衣。据了解,魏基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