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关于“天津一名儿童遭小车‘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死亡”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起无数网友热议。10月20日,当地交警部门发布情况通报:当天早上,一女子骑车载女儿行驶时,路边停靠的小客车车门突然打开,致骑行女子及其女儿倒地,后该女子的女儿,被途经的公交车碾压死亡。
停车、开门、下车……这一连串看似简单的动作,却隐藏着危险,驾乘人员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上演“开门杀”,危害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开门杀 ”指的是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受到惊吓、摔倒,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车门不是“任意门”
如今,马路上车辆越来越多,因开车门不当而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一次不当心的开车门动作,很有可能酿成一出悲剧。
今年7月,广东中山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路边一辆小轿车的驾驶人没有留意车外情况就开门下车,女子避让不及撞上车门,连人带车倒地。不幸的是,这名女子因头部着地造成颅脑损伤,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番禺交警提醒,车门不是“任意门”,不是想开就能开,一旦没在恰当时候开门,那就是生与死的差别!在平时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有三种开车门方式切记不要犯,既伤人又害己:一是在马路上突然停车下人,在此情况下,乘客贸然打开车门下车,极有可能与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二是出租车路边停车,乘客在未观察车外情况便打开车门下车,极易引发事故;三是车辆停放在路侧停车位后,驾驶人没有提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很容易与后方行驶的非机动车或自行车发生碰撞而引发事故。
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此外,由于开车门不当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当中,伤者还有可能会因为临近车道行驶的车辆避让不及而造成二次伤害。
本月发生在天津的这起儿童遭小车“开门杀”事故中,就是停靠路边小车驾驶人打开车门时,碰到了侧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骑行女子及其女儿倒地,就在此时,旁边同向驶来的一辆公交车,由于来不及避让,致使该女子的女儿被公交车碾压死亡。
番禺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另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将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避免“开门杀”
一个个惨烈的事故让人触目惊心,开车门引发的悲剧,我们该如何避免“开门杀”呢?番禺交警表示,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
番禺交警建议,驾乘人员在开车门时,采用“两段式开门”及“荷式开门”。
车门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开一条缝(两段式开门法)
先观察车周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两段式开门法)
“两段式开门”是在确保车辆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车外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过程中,略微打开的车门,也起到了主动示警的作用,让后方来车知道有人要开门。
左边座位用右手开(荷式开门法)
右边座位用左手开(荷式开门法)
“荷式开门”指的是驾乘人员在下车时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也就是坐在左边座位的用右手开,坐在右边座位的用左手开。因为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外,眼睛很容易就能观察到车外的情况。在确保没有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安全下车,可以有效避免“开门杀”事故的发生。
但无论是“荷式开门”,还是“两段式开门”,安全开车门的关键在于提前观察车外情况,否则,掌握再多的开车门方法也是徒劳无功。
文/图:番禺融媒记者潘晓均 通讯员番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