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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法治报收集编辑:四川法治报
大多数人认为,喝完酒睡一个晚上,第二天就没事了,于是开车上路。殊不知人醒了,酒可能还没醒,“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昨夜的酒,今早的愁,下面这位“隔夜酒司机”,就因为侥幸心理被查获。
2023年2月7日07时17分许,赵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212国道1038KM+950M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大道五段),与行驶方向左侧往右侧横过道路的行人李某某相撞,造成李某某受伤、重型厢式货车受损。
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赵某身上有酒气,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交警告知赵某,超过20mg/100ml属于酒驾。听到这一情况,赵某当场喊冤:“我才超过十几个点,多冤!”
经查,赵某在前一晚喝了酒,自以为喝得不多,第二天早上开车没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驾驶,是驾驶人以现场人体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标准,由于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饮酒量、酒水种类等不同,体内酒精分解代谢需要的时间也各不同,“隔餐酒”“隔夜酒”都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原则上,只要喝了酒,至少休息24小时才能驾车上路。
(罗艺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