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构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工作机制,让祖国的花朵在法律阳光的呵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2021年2月成立少年法庭并在刑庭挂牌,负责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并将审判职能前展、延伸,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帮扶救助、法治宣传等工作。2021年以来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余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双向保护,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厉打击,坚持零容忍态度,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6人。在办理涉及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等民事案件中,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原则,加大调解和家庭教育指导力度,调撤率高达80%,并且避免多起衍生案件。
定向施策
记录封存打通最堵点
2022年3月,联合乐陵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封存范围由之前的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罪封存,扩大到了被行政处罚、不起诉,或采取强制措施、矫治教育等不良行为,并且对于封存方式、查询程序、告知程序、查询结果反馈等实施细节作出更详细的规定。现已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卷宗单独归档管理,并标注专门印章,办法实施后,已为20余名未成年人封存记录,其中3人得以继续进行学业。
凝聚合力
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先议联动机制
2023年4月,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民政局、妇联、团委等八部门出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先议行为范围、提请部门和提请程序、受理程序与期限、调查和评议程序、矫治教育方案、处置执行程序、矫治措施解除、保密管理规定均作出明确规范。针对全市范围内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由学校或者办案机关提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前移工作关口,联合对提请的严重不良行为作出法律评定,进行罪错分级,并视行为危害程度和情节性质作出处置建议,由八个部门共同为先议对象制定相应配套个性化矫治教育措施,对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按法定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置,合力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建立长效机制
积极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院长带头共22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在学校成立校园法治工作室,实行“一对一”法治校园共建。结对学校在校学生约5万余名,学生覆盖率达60%。明确法治副校长、校园法治办公室工作职责,院长带头讲法治课,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副校长每年完成不少于四次法治课,同时参与校园安全机制建设、矛盾纠纷化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事项,对校园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创新形式
多措并举加大法治宣传
持续开展“乐享未来”法治大宣讲活动,2022年至今共在“开学季”“六一”“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70余场,涵盖成职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各个学生群体,受众累计12万余人次。组建法院志愿宣讲团队,同“法治副校长”共同巡回宣讲,扩大覆盖面。增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开辟“家长云课堂”新模式。开展法院开放日云直播活动,德州电视台全程直播,直播间同时在线人数达5万人,点赞超过3万人次。
来源:德州政法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