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简女士:“住我家隔壁的孩子,每天在家奔跑吵闹,整天传来“咚咚咚”的声音,甚至到深夜也会制造巨大响声,吵得我脑袋都疼,没法正常休息,房东也不管。”
房东曾女士:“小孩会哭闹是正常现象,我也没办法控制。”
近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来了一对房东与租客,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简女士表示,邻居家的小孩每天在家里大吵大闹,而自己的睡眠质量又不好,要依靠药物才能入睡,这样嘈杂的环境实在无法继续居住。自己也曾多次向房东反映这个情况,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只能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房东曾女士则表示,隔壁住着一个小孩,小孩会哭闹是正常现象,但租客因自身原因提前退租,属于违约,因此不能退还押金,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苦口婆心解心结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社区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立马开展调解。一开始,曾女士和简女士都觉得理在自身,向调解员诉说自己的委屈。
租客简女士:“你们这些黑心房东,从来不管租客死活,隔壁这么吵,你也不闻不问。我现在不住了,还不肯退钱,还有没有天理了!”
房东曾女士:“你不住了是你自己的事,隔壁吵跟我有什么关系,每个租客都想退租就退租,那合同签来干什么,是你违约了,反正我是一分钱都不会退的。”
换位思考,各退一步
眼看当事人协商无果,社区调解员立即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安抚,并帮助他们梳理矛盾症结所在。
首先,调解员告诉房东曾女士:“孩子活泼好动是正常的,但我们作为房东,平日里要和租客加强沟通,督促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晚上尽量放轻脚步,不要打扰到邻居休息。”
安抚了房东后,调解员又对租客说道:“租客也需要多点宽容理解,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住在同一栋楼里,成为邻居也是一种缘分,要适当地换位思考,才能更好地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房东曾女士愿意与租客简女士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其1200元押金。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文/图:司新宣、人参处、光明区司法局
通讯员:黄榆诗、麦稀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