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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鄞响收集编辑:鄞响
“真好!在杭州的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医药费报销比例竟然和宁波一样!”1日,小朋友妍妍的妈妈高兴地说,妍妍也成为鄞州首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红利的参保人。
前两天,3岁的妍妍因“急性支气管炎”在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按照原宁波城乡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下浮10%的政策,以往在杭州看病,她只能报销50%的医药费。此次看病,本来她需要支付134.1元,由于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妍妍报销比例达到了和宁波一样的60%,因此多报了21.8元。
图为家庭医生给居民介绍相关政策。
区医保中心主任汪江杰告诉记者,实行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为参保群众打破就医地域限制,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提高了省内异地门诊就医待遇。
根据“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鄞州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鄞州区内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后,在全省范围内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病门诊医保报销比例与宁波市内相同。
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76%提高到86%,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82%提高到92%,且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至市外省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截至目前,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已覆盖我区30.44万余名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
鄞响客户端 记者 王莎 通讯员 余小伟 柯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