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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 沈祖孝报道)1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开出首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罚单。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联合天山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街道、社区组成临时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68号乌鲁木齐市天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获取违法所得27000元。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经天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即给予人民币2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我区‘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对我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黑机构’将产生强有力震慑作用,这也是我区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后,我区各级教育部门将加大统筹协调,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作用,着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持续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力度,严惩重罚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