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11月13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山东烟台一托管班工作人员对学生拳打脚踢。14日,当地警方回应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称,视频系旧闻,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已介入处理。当地通报称,经初步核查,网传视频分别发生在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涉事者为托管机构负责人周某某。目前,公安部门已对周某某进行传唤,托管机构已停业,相关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视频显示,几名孩子坐在课桌前,一名黑衣男子先是击打一名小男孩的头部,随后又对其猛踹,男孩被踹后跌倒在地上。
(视频截图)
11月14日上午,上述视频的发布者李先生(化姓)极目新闻记者,他住在山东烟台黄渤海新区某小区,13日晚上,有人将上述视频发到了业主群里。据了解,事发地点是小区附近的一个托管班,打人者系托管班的工作人员。
与李先生同在一小区的王女士称,涉事托管班已开办多年,视频在业主群里流传后,已有相关部门去托管班调查。
黄渤海新区教育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有人反映此事,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已联系到男孩的家长,经查,视频系旧闻。目前,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已关注到此事,已介入处理,“教育机构肯定会受到处罚。”
如果是“旧闻”,此事还能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我国,对于一般民事侵害行为的追诉期一般为三年。但是,对于托管班老师打孩子这种情况,具体追诉期需要根据受侵害的程度、情节轻重等综合因素受到法律规定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托管班老师打孩子属于虐待儿童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追诉期为五年至十年。这五到十年的追诉期是从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在特殊情况下,如虐待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追诉期可能会更长。
14日下午,当地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针对网传某托管机构体罚学生事件,烟台黄渤海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事件调查处理专班展开调查。经初步核查,网传视频分别发生在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涉事者为托管机构负责人周某某。目前,公安部门已对周某某进行传唤,托管机构已停业,相关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事件通报(图片来源:胶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