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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蓬莱城市管理收集编辑:蓬莱城市管理
9月5日
国家药监局通报
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涉及产品包括
染发膏、面膜、防晒乳等
据悉,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自然黑)、产品标签标示为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啫喱、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绮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塑美大健康隔离防晒乳、产品标签标示为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总经销的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产品标签标示产品名称为兰蔻轻透水漾防晒乳等2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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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中新经纬
传稿|王鑫慧
投稿邮箱|zys7189@yt.shang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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