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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了个发在网上的招聘兼职工作人员的广告,结果掉进了刷单诈骗的“坑”,不少电信诈骗的受害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那些天花乱坠的广告到底是谁制作投送的,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近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刑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刷单诈骗发案率较高,大多数被害人都是点击了网上所谓“招聘兼职”的广告后,被其中内容引诱开始兼职刷单,最终遭受经济损失,其中一名被害人被诈骗金额高达127万元。
通过对广告链接进行核查,民警发现位于丹东万达广场写字楼内的一家广告公司可能涉嫌犯罪活动。为掌握证据线索,分局成立专案组,由刑侦大队牵头,抽调精干警力进行侦查。通过连续多日的调查,确定该广告公司以潘某、王某为主要经营者,在福建莆田及辽宁丹东等地帮助他人在网上投放用于网络诈骗的虚假广告从中获取非法收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
2月14日,在掌握充足证据和该广告公司活动经营规律的情况下,专案组决定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分别于福建省莆田市、辽宁省丹东市同步出击,将7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获。同时查获用于犯罪的计算机16台、手机30余部。
经审讯,该犯罪团伙对涉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该广告公司经营者潘某、王某交代,他们公司分为营销组、渠道组两类人员,其中营销组负责寻找客户,联系业务,渠道组负责制作并通过网络渠道投放广告内容。在明知“客户”实施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依然按照对方要求承接业务制作广告,投放至网络平台。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分别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郭巧鑫 记者 | 唐羽廷 组稿 | 蔡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