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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于彦鹏 通讯员 常苗苗
为进一步优化物流业营商环境,切实保护运输从业者合法权益,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4月10日上午,内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志中一行来到内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就规范交通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内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就交通违法罚款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进行了咨询发言。
王志中针对上述问题予以详细解答:一是严格申请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三个月内及时申请,避免因超期申请而被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的情况出现。二是送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王志中建议交通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务必要求当事人如实、详细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告知其不能签收的法律后果。三是加强宣传工作。王志中强调要通过舆论宣传,督促一大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违法机动车所有人自觉履行交通违法处罚决定,同时该院将精选一批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对拒不履行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动车所有人形成心理震撼作用。
王志中表示,内黄县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为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维护执法权威,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而不断努力。
最后,双方就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在今后的工作中,内黄县法院和内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推进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为内黄县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秩序,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