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日,记者从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到,烟台目前累计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7.56万个,有效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五大类”岗位托底民生、服务基层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等。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
为了预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岗位补贴标准和按月发放规定,统一待遇发放渠道,岗位补贴原则上直接发放到在岗人员社会保障卡上,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确保补贴发放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
小切口改善大民生。城乡公益岗托底安置不仅解决了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补齐了基层人手不足、公共服务欠缺等短板,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我市因地制宜、按需设岗,科学设置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五大类”岗位,城乡公益岗位人员在环境整治、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上发挥着显著作用。
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超1.5亿元
为确保岗位安置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烟台市聚省、市、县(区)资金合力,强化资金保障。今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专项资金16738万元依据各区市年度计划和文件规定,在第一时间下达到位。市级从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中累计配套资金15721万元,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资金4992万元,向中心城区和财政困难县予以倾斜;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10729万元,按照每个岗位1万元补助20%的标准下达各区市。
“谁开发、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烟台市着力加强岗位日常管理。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督促和指导区市、镇街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岗位管理等制度,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扩容提质行动全过程介入;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还综合运用现场核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推动镇街、村居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会同市纪委、财政局赴区市开展专题督导,随机抽取乡镇(街道)、乡村(社区)对岗位开发、人员安置、日常管理、补贴发放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动态管理、监督检查、举报核查“四位一体”监管机制,确保将扩容提质行动锻造成廉洁工程、放心工程。
意外伤害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100元
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因地制宜,按需设岗,提升工作效能。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开发的7.56万个岗位全部按需设立,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聚焦重点兜底,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村居“贫弱残老”四类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
在落实待遇增收方面,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细化岗位工作时间、匹配对应岗位补贴,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0元。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张清凯 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