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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州公积金收集编辑:巴州公积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因地制宜,通过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升租房提取服务等举措,帮助支持更多新市民和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
一是上调租房提取额度。缴存人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1.2万元上调为1.5万元;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每年可提取1.8万元。二是对于跨县、市工作的缴存人,在工作地所在县、市无自住住房的,可在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是对于首次购买商品房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5月5日以后的租房提取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四是提取渠道更加便捷。缴存人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网上办、掌上办租房提取业务。
今年1-5月,中心共为5229名无房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提取额5398.7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8.44%、38.75%。受惠人群和支持租房提取金额较上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此次出台新政,将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自住支持力度。
今后,中心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坚实的支持。(樊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