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日前,《潮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全面发展,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计划》明确,到2025年,潮州市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网络资源平台应用全面推进,课程教学资源体系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建立。
为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体系,《计划》要求,要坚持“全覆盖、 零拒绝”原则,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 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确保“应收尽收”,适宜安排每一名残疾儿童。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比例控制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以内,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积极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对招收学前残疾儿童入读的幼儿园给予政策支持。
潮州市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计划》要求,各级政府要统筹使用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特殊教育补助中央资金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资金,对不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教学校,确保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健全。
在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方面,我市将逐步推进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实现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建有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市级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建有1所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推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特殊学生人数较多的乡镇设立特教班,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经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儿童福利机构可以开展特殊教育办学,并纳入公用经费保障。
此外,我市将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健全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体系,依托设在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全覆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足额配备专职资源教师。 (潮州日报记者 林宗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