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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本报记者 刘岩
6月9日,这本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但对于申请执行人王奶奶来说,却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日子,因为这一天,她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帮助下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
原来,2014年王奶奶一次性付清25万元购买房主李某的回迁房,由于当时该房屋不具备办理产权的条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李某将来有协助更名过户的义务。后来,该房屋已经具备办理产权的条件,王奶奶找到李某协助办理过户事宜,但李某拒不配合,王奶奶无奈诉至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一件事实清晰的案件或许并没有什么难度,但对于王奶奶来说,却是心里的一桩难事。因为今年已经快80岁的她,眼睛看不见了。执行法官于卓识收到案件后非常关切,要求执行团队干警刘梦琦、刘海提前做好工作,确保王奶奶“只跑一次”就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干警刘梦琦、刘海提前到房产登记部门了解盲人办理手续时的工作要求,随后联系王奶奶的孙女陪同前往。一大早,执行干警就携带法律文书来到司法业务窗口,帮助王奶奶顺利完成过户事宜。
南关法院执行局一直以“心贴心”的服务和“实打实”的行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