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12月18日上午,从事货运物流的孙大哥来到济宁市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为办案民警送来一面印有“办案神速 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对民警快速为其追回物流费的谢意。
事情还得追溯到今年9月12日,嘉祥县从事货运物流的孙大哥通过物流平台,看到赵某某发布的一货运信息,有两车木材需要从日照运到西藏,每车货运费3万元。看到这笔货运费非常优渥,孙先生便通过物流平台承接了这个订单,并按时将木材从日照运到了西藏。货物运到,孙大哥和收货方认真核对了货物数量,并让收货方进行了签收。随后,孙大哥联系赵某某,要求支付运费和压车费。而赵某某先是告知孙大哥,货主还未支付运费,需要再等等。后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运费,再后来就干脆不接孙大哥的电话了。直到11月底,一直索要运费无果的孙大哥向嘉祥警方报了案。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刻展开调查,通过多方核查,得知实施诈骗的是贵州省的赵某某。又通过多方排查,终于在12月8日,从江苏找到了赵某某的踪迹,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赵某某对其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9月初赵某某因欠了贷款一时还不上,一筹莫展之时,看到有人发布了需要运两车木材,每车货运费2.55万元的消息。这笔钱正好够其还贷款,于是就想到了“空手套白狼”的办法。自己从原发布者那里承接了运单,又通过另一物流平台发布了每车货运费3万元的消息。待木材运到后,赵某某也如愿“截胡”收到了5.14万元的运输费和押送费,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承担了运输工作的孙大哥的钱款。
目前, 孙大哥应得的5.14万元运输费和压车费已全部追回。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记者:马文青
通讯员:付哲 张艳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