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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杨柳青
一男子声称有个发财的好项目——共同承包光伏发电工程,后以资金周转困难等各种理由对被害人吴某某实施诈骗,近日,经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21年12月份,祝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通过项目工程结识,并谎称自己正在黄石市做光伏发电工程,哄骗吴某某共同承包此工程。尔后,祝某某以发放工人工资、手中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要求吴某某先行垫付部分资金。
吴某某信以为真,先后向祝某某转账60000元。可转账后,祝某某却告知吴某某工程因材料、土地协商等问题已终止施工,吴某某遂要求祝某某归还前期垫付资金。
祝某某迫于压力退还吴某某25000元后,谎称已将剩余的35000元作为下一个光伏发电工程启动资金,吴某某欣然同意。后祝某某通过微信发送虚假样板光伏发电工程合同,并继续编造各种理由哄骗吴某某继续垫付资金,吴某某信以为真并再次转账。
祝某某收到资金后,多次以工地未安排好、人员材料还未进场等理由拖延施工时间。后吴某某察觉被骗便立即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吴某某共计被诈骗8万余元。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投资企业和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实地考察、官方咨询等途径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切勿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