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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小康网收集编辑:中国小康网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冀社险函【2023】46号),我县将继续实施惠普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系统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满后,对公告公示无异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
公示期为11月21日—11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6193439。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冀社险函【2023】46号),我县将继续实施惠普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系统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满后,对公告公示无异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
公示期为11月21日—11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619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