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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林业局在南郑区碑坝镇天池子梁,举行“汉中市南郑区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区委常委、副区长李鹏程,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清清,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萧健及各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出席揭牌仪式。
李鹏程表示,汉中市南郑区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立是南郑司法领域的一件大事、好事,对于深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保障南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南郑各机关要加强协作,勇于创新,把基地管理好,把机制运用好,把工作宣传好,结合好“双碳”目标,实质化推进基地运行,力争把单一的修复基地建设为“生态示范林”“教育警示林”“碳汇发展林”。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位于南郑区碑坝镇天池子梁,占地面积约50亩,自然环境良好,雨量适宜,易于种植。该修复基地的建成是南郑区法检协作、府院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旨在通过司法机关与林业部门的有效合作,融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为一体,集中采取“补植复绿”的专业化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同维护南郑的绿水青山,对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有着重要意义。 (岳媛 徐笑虎 记者 张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