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管控、净化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防范化解春季突出交通风险隐患,全力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积极开展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月2日,民警查获了一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的重点隐患车辆,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2023年2月2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一辆逾期未检验的面包车在我市有行驶轨迹。接到通报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全力查控通报的隐患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专项行动小组民警尝试与车主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但车主的备案电话是空号,民警经多方查找,仍无法获取车主的联系电话,民警只得委托车辆登记地的村委会通知车主及时审验车辆。与此同时,民警通过查询车辆行驶轨迹,分析研判车辆经常活动的区域,安排警力进行巡逻查控。
3月2日下午,在禹州市华庄转盘处执勤的民警发现了这辆隐患车辆,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并依法将隐患车辆进行查扣。经过询问,驾驶员称自己的妻子患有疾病需开车前往文殊镇进行治疗,为了不耽误病人治病,民警立即驾车将驾驶人的妻子送到文殊镇角坪村卫生院进行医治。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依法作出驾驶证扣1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驾驶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实际案例向驾驶员讲明车辆逾期未检验的严重危害性,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驾驶员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尽快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然后在民警的陪同下前往机动车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禹州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未检验的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罚,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的,将对该机动车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