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乡村食品专项监督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对乡村小超市、杂货店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部分乡镇辖区内的一些超市、商店在食品经营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进货食品无来源凭证、食品储存卫生条件差、销售过期食品,甚至有包装食品变质等食品安全问题,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立即开展法律宣传,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经营者开展释法说理,并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存在的问题食品及时清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议行政机关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食品经营者及时整改,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销售环节及时给予指导,监督食品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第一时间向出现问题的食品经营主体下发整改通知,将问题食品立即进行了下架处理。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近年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行动,加大对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地区的食品安全、销售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督视角延伸到乡村。
下一步,叶城检察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通讯员 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