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访民意,察海情。
前不久,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湄洲湾海域开展生态巡查活动,实地查看湄洲湾海域环境治理、水域水质变化等情况,就违法占用航道、无序利用海面养殖等问题与海警部门展开实地调研。
该院形成以湄洲岛为重要支点,辐射管控周边岛屿、海域的犯罪防控格局。通过个案办理以点带面,发挥侦查监督、检察建议职能作用,延伸监督触角,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海岛重点人员、船舶管控,全链条防范海上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形成“岸稳海净”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
2020年以来,该院办理湄洲岛及周边海域非法采矿、非法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生态刑事案件142件,推动清理污染海域510亩,清退被占用海域2.96亩、土地15亩,打击敲诈勒索、走私成品油、卷烟、冻品等犯罪,依法提起公诉93人。
今年7月,该院办理全市首例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案件。在办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案件中,该院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通过适用认购海洋碳汇的方式引导当事人进行生态替代性修复。针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积极认购海洋碳汇和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的情况,该院结合案件情节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已获法院判决支持。
今年以来,该院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检察+蓝碳”机制,办理案件4件8人,认购海洋碳汇7000余吨,合计金额15万元,以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建立“三湾”海域生态环境资源赔偿修复司法协作机制,积极守护“海洋蓝”,助力国家“双碳”目标。
此外,该院还招募跨行业公益诉讼志愿者20名,提升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与公安、海警、法院等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意见,推动健全三湾海域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治理体系。
针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损害海洋生物群落和海洋生态环境情况,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治罪和治理相结合,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为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在各诉讼环节缴纳生态修复金。针对违法占用航道、无序利用海面养殖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巡查活动,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函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专项执法落地见效,推动治理全覆盖、无漏点。
此外,秀屿区检察院还联合市检察院,通过市区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对比,梳理出湄洲岛个别民宿存在违法占用生态公益林被处罚但未及时补植复绿的情况,依职权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2份,督促其依法履职。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开展联合执法,个别民宿涉及“两违”建筑已全部拆除到位,完成植被恢复面积约540平方米。
让水更清、岸更绿、滩更净、湾更美,是秀屿区检察院守护湄洲岛及周边海域的司法担当和庄严承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生态检察一体化履职的优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王秋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