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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台风“苏拉”影响,按照《深圳市防台风防汛紧急动员令》(2023年1号)的要求,深圳于2023年9月1日12时起在全市启动防台风和防汛一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9月1日19时起全市停运。
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于9月1日19时起对全市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2023年9月1日19时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含不收费路段)予以停运,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实施交通管制,所有车辆禁止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需于9月1日19时前通过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解除时间以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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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晓蕾
编辑:姜郭鸰